
【黨史學習】中國共產黨延安歷史——“三三制”政策的制定與推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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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4月,陜甘寧邊區政府作出《關于新區行政工作的決定》,要求在隴東分區、綏德分區和鄜縣進行建立“三三制”政權的試點工作。根據“三三制”原則,這些地方先后選舉建立了鄉、縣兩級臨時參議會和政府。
1941年1月1日,陜甘寧邊區政府頒布《陜甘寧邊區各級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之后,邊區政府選定延安縣西川的裴莊鄉進行選舉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從2月初開始,到3月10日結束。全鄉共有選民731人,其中婦女選民324人。參加投票選舉的有574人,占選民總數的78.5%。共選舉出參議會議員25人,候補議員7人。25名議員中,有紳士1人、地主2人、富農6人、中農13人、貧農3人,其中共產黨員9人,占1/3稍多。加上當選的7名候補議員,共產黨員則占1/4稍多。鄉參議會選出了鄉政府委員7名。裴莊鄉的選舉試點工作,符合“三三制”政策的要求。
此后,陜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撰寫了《陜甘寧三三制》、邊區參議會副議長謝覺哉撰寫了《三三制的理論與實踐》、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兼組織部部長陳正人撰寫了《在實行三三制的政權政策中延安中區五鄉征糧委員會的創造及其意義》等一系列文章,對“三三制”政策進一步予以總結和完善,使“三三制”政權在陜甘寧邊區逐步得到了鞏固和發展,并被推廣到其他抗日根據地。
責任編輯:胡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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